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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标志和说明不合格 难倒出口小家电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8-09-17 Tag: 点击:
南头一家企业的厂长洪先生最近“虚惊一场”,厂里的一批小家电被告知不能出口,原因是产品的标志和说明不合格。

  今年1-8月,经中山检验检疫局检验出口的小家电4.4824万批次,共检出小家电标志和说明不合格的有45批。据了解,这些不合格主要表现在:没有按国家标准(GB4706)规定标注出接地符号、电源线连接方式的说明,标志不明确,标注部位错误,耐久性不牢固等;说明书中缺少必须标明的内容,如安全保护的特殊说明;标注与产品实际不相符,未使用销售国官方语言文字等;少数企业在出口产品生产过程中,进口国标准已采纳了新法规新指令,没有按进口国法令法规或标准规定加贴相关标志等。

  “标志与说明不合格时,容易导致消费者因使用不当而导致火灾、触电、烫伤、机械损伤等危险情况的发生。”中山检验检疫局有关专家提醒,出口企业要及时了解收集国外法规法令及标准的更新,减少因产品标志等不合格而产生的产品质量风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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